关于设立中华文化传承与发展促进会 道易文化委员会的函
作者:中促会 时间:2018-07-11
关于设立中华文化传承与发展促进会
道易文化委员会的函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7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工程意见》,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道易文化,经我会研究决定,设立中华文化传承与发展促进会道易文化委员会并任命修仁春同志为该会会长,任期五年。
望修仁春同志依法依规积极组织筹建工作,落实办公场所、经费,聘任相关工作人员,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道易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此 函
中华文化传承与发展促进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