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名家俱乐部”会员章程
作者:暹华 时间:2017-12-07
“华人名家俱乐部”会员章程
第一条 总则
华人名家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由暹华传媒发起,中华文化传承与发展促进会指导,世界华人联盟会、流芳中国文化讲坛主办,中国国际暹华书画艺术网、流芳网、流芳中国网支持,爱心企业协办赞助,暹华传媒、暹华文化研究院、暹华书画院承办,有关协会、商会、机构、企业协办,海内外华人政、商、科、企各界精英、文化艺术名家共同参与创建的大型经济文化艺术交流平台。
1、活动宗旨:一起成长、密切合作、互助共赢、快乐人生;
2、俱乐部性质为服务于所有会员的非法人组织;
3.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自愿参与为原则;
第二条 宗旨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本章程规定;
2、加强学习、精神团结、一起成长、密切合作、互助共赢,实现快乐人生。
第三条 组织管理
1、俱乐部采取会员制;
2、俱乐部组织机构由全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3、全员服从俱乐部章程以及会员制度管理。
4、全员代表大会
1)由俱乐部全体会员组成。
2)每年定期召开一次。
3)召集、召开方式:由理事会负责召集;采取网络或线下方式。
4)主要职责:听取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上年工作报告;对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上年工作作出评估;选举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任命新一届理事长(主席);其他事宜。
5、 理事会
1)职责:评审会员入会申请;评审俱乐部活动的开展(内容、规模、费用支出等);日常事务的分派;财务审批权;俱乐部的整体运营;俱乐部网站的管理;其他。
2)成员:设理事5人。(备注:前期会员在100名以下,理事会设立理事5名,当俱乐部会员在100名以上时,可适当扩大理事名额,最多不超过25人,届时可增设常务理事一职,常务理事为5人)
3)理事的产生:由全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为匿名投票,顺序当选。
4)理事长(主席):1名,由理事匿名投票产生,由全员大会任命,负责理事会的全面工作。
5)副理事长(副主席):5-10名,由理事长任命,会员大会通过。
6)秘书长1名,由理事长任命,理事会通过。
7)任期:所有理事任期均为一年。
6、监事会
1)职责:定期审核俱乐部支出情况;监督理事会日常运营;意见建议处理;对理事会决议有全票否决权。
2)成员:设监事3名。
3)监事的产生:由全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办法为匿名投票,顺序当选。
4)任期:所有监事任期均为一年。
7、 俱乐部同时设立运营部,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经营与事务管理,运营部须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运营部的所有工作对理事会负责。
第四条 经费使用
俱乐部经费来源于承办单位自筹、企业赞助和会员会费,由承办单位统一管理使用,承办企业自负盈亏。经费使用遵循取之于会员,服务于会员的原则。
第五条 会员资格
1、会员: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俱乐部核实认证的人
1)在某一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并且愿意与大家分享成果;
2)愿意提供资源给俱乐部,并与大家分享交流。
2、会员资格有效期
会员资格于提交资料并经俱乐部核实确认后获得。会员只要不违反本章程第五条第3款的规定,并按时交纳会费,其会籍即可在俱乐部存续期间得以有效延续。
3、会员资格取消及终止
1)会员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将在俱乐部对其作出取消决定后终止: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b.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c.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
e.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
2)会员具有下列违反俱乐部相关规章制度行为之一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将在俱乐部对其作出取消决定后终止:
a.违反俱乐部相关规章制度或活动规定,给俱乐部信誉或经济造成影响或损失。
b.恶意传播有损俱乐部形象之言论。
3)会员不再具备本章程第五条第1款规定之条件时,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资格将在俱乐部对其作出取消决定后终止。
4)会员自愿申请要求终止俱乐部会员资格的,会员资格将在俱乐部为其办理退会证明后即告终止。
第六条 会员入会
由会员推荐或会员本人自愿申请,填写会员申请登记表,由理事会审核通过后,成为正式会员,即日起,享受所有会员的权利与承当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会员退会
1、会员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会员退会时,须将俱乐部会员卡退回俱乐部。
2、 会员退会后,将不再享有俱乐部为会员提供的任何服务及优惠措施,亦不得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
3、会费按照申请退会当日所在月份作为费用截止月份。
第八条 会员卡管理
1、俱乐部会员卡是俱乐部会员身份的唯一证明,会员须妥善保管。
2、 俱乐部会员卡实行实名制,一人一卡,会员卡不得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
3、会员接受各项服务时,应出示会员卡和有效身份证件。
4、会员卡如果不慎丢失,失卡会员应及时与俱乐部工作人员联系并申请补办。
第九条 会员权利
1、会员有权获得俱乐部活动通知和具体活动计划。
2、会员有机会免费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培训、活动、服务等。
3、 会员可以发起活动,通过理事会审核后,俱乐部免费提供场地以及相关待遇。
4、会员有自由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5、会员有权享受俱乐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6、会员拥有投票权
7、会员有权利对财务状况提出质疑并审核。
第十条 会员义务
1、会员联系方式或地址等信息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俱乐部。因会员提交个人资料不实或未及时将变动信息通知俱乐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2、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壹年)。
3、会员应爱护俱乐部各项设施及俱乐部提供的各种设备。
4、会员在参加俱乐部举办的活动时,应听从指挥、服从安排的。
5、会员对于俱乐部的决议、文件、资料和信息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
6、会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及规章制度,响应俱乐部号召,积极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各种活动,及时反映各方面的问题。
7、会员应关注俱乐部的发展,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公众形象和声誉,不做有损俱乐部利益的事。
8、会员应向社会各界宣传俱乐部文化理念和宗旨,并积极推荐和发展新会员。
9、未经俱乐部同意,会员不得以俱乐部的名义组织和参加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 俱乐部权利
1、俱乐部在开展活动时,有权收取本章程规定之应由会员自行负担的活动经费。
2、 俱乐部在组织活动及提供服务时有权要求会员出示会员卡、
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3、对违反本章程的会员,俱乐部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甚至劝其退会或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二条 俱乐部义务
1、俱乐部应按本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提供服务。
2、 俱乐部应为会员提供相应的活动及服务信息,俱乐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通过俱乐部公众号或者其它形式公示。
第十三条 重要声明
1、 在俱乐部组织的活动中,因会员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违约责任或因其自身过错引起的任何侵权责任,应由会员自行承担。
2、由俱乐部会员自发组织的活动,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俱乐部不能按照本章程规定履行服务承诺时,俱乐部不承担责任。
4、会员如违反本章程的规定给俱乐部造成损失的,应向俱乐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本章程由俱乐部理事会负责解释。
华人名家俱乐部
2017年12月7日